2013年1月21日 星期一

伺候老董12年爭遺產敗訴

已故前東光鋼鐵董事長、士林機電常董甘建成過世後,他生前最後12年的同居婦人王妍儒被甘家後代掃地出門,王妍儒提告要求酌分11分之1的遺產即2億5800萬元,甘家後代拒絕;台北地院家事法庭裁定,王婦無權分產,甘家只須支付她487萬元生活費;全案仍可抗告。

王婦委任律師表示,因裁定出爐後已結束委任關係,不便代她發言,但王婦對台灣司法感到失望,考慮再提抗告。

63歲王妍儒提告,她於84年透過朋友介紹,在麻將桌上認識甘建成,86年甘建成喪偶後,開始追求她,2人同居12年但未結婚。

大陸新娘說甘建成晚年一身是病,都由她照顧,有實質夫妻關係,甘建成每月給她10萬元生活費,不定期給她10萬至30萬元零用錢,過年紅包固定100萬元,還送她3輛車,並讓她以家族長媳身分出席婚喪喜慶,她每天扶甘運動,並為他煮飯、洗澡,同床而眠;牌友作證指甘建成稱呼王妍儒為「老伴」,他們也習慣叫她甘太太。

大陸新娘王婦指控,甘建成3年前過世,出殯第二天,甘的兒女就不讓她使用電梯、冷氣、電話,將廁所停水,水壺收起來不給她喝水,把床移走,又趁她出門後換鎖,使她不得其門而入,「生活陷於困頓」。

王婦認為甘家遺族應酌分遺產給她,甘建成的遺產少說也有100億元,她認為應分成11份,5位子女各分2份,她也要算1份,以公告價計算應分得2.58億元。

甘家兒女答辯,王婦戶籍未遷入甘家,可見父親並沒有和她永久同居的打算,她頂多是老父的管家,且王婦女兒在台北市精華地段擁有2棟房產,開賓士名車,足證王婦生活並非沒有著落,且父親過世後,王婦仍常打麻將,1底1000或500元,生活應屬無虞。

北院家事法庭調查,王婦有多筆股利收入,1兒1女也有照顧母親的能力,裁定甘家只須支付她每月2萬5000多元生活費,以國人平均餘命計算,應支付487萬元;王婦不滿抗告,北院二審合議庭近日駁回抗告,維持原裁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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